《莆田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明年元旦起施行。12月27日,由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主办的“用法治守护‘诗和远方’——解读《莆田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新闻沙龙”举行,推进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
立法引领推动园林绿化事业科学发展——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天锦介绍条例亮点
《莆田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结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12月27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主办的“用法治守护‘诗和远方’——解读《莆田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新闻沙龙”,在湄洲日报社融媒体中心举行,推进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
党的二十大报告说明,“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新闻沙龙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天锦说,地方性法规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立法的延伸、拓展和完善,是提升地方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基础,也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必然要求。2015年3月,新修改的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当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莆田等七个设区市能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七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针对莆田的自然生态格局,做好木兰溪、湄洲岛、生态绿心、东圳水库等重点生态区位保护的立法篇章,为推进我市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为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为我市园林绿化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打造一个更具莆田景观特色的生态宜居城市,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这部法规。”刘天锦介绍,在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方面,条例作了以下规定:一是强化规划刚性,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对于确需调整城市绿线的,不得减少该详细规划单元内园林绿地总面积。二是明确相关指标,对居住类建设项目、主干道等分别规定绿地率指标,对公园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分别规定植物种植培养面积指标。三是体现地方特色,推广市树市花和乡土植物的栽植和应用;挖掘人文元素和历史文脉提高园林绿化的文化品位和内涵。四是规范绿化形式,种植行道树要兼顾遮荫、行人通行、应急救援和交通安全的要求,避免对地下管道(线)、路面及相关设施造成破坏。
在园林绿化的保护管理方面,条例作了以下规定:一是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和管护要求,管护责任人依法履行管理养护职责。二是规范临时占用绿地和移植、砍伐、修剪树木等行为的管理,不得擅自占用现有城市绿地。三是加强荔枝林保护,要对荔枝林资源进行普查并划定保护边界,维护荔枝林岸线的生态功能。四是加强对园林绿化成果的保护,加强古树名木保护责任落实和园林绿地树木花草病虫害防治。此外,条例还对联动机制和分级管理作出相关规定,促进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
刘天锦表示,条例的颁布,仅仅是一个开始。希望能够通过法规的贯彻实施,让惠及民生的法规落地生根,勾勒出莆田最美的城市底色,让“荔林葱郁、白鹭翔空”成为百姓家门口的“诗和远方”。
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四级调研员郑清贤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莆田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获批地方立法权后,在探索中稳步前行,制定了11部地方性法规。这些法规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反映人民所思所盼所愿,特别是在环境保护领域,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莆田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制定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先后两次组织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委员和省直有关部门的同志进行论证,最终条例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获得全票通过。我们感觉到,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广泛听取意见,汇聚民智民意,发扬工匠精神,条例切实管用,条例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问题针对性,比如针对绿线管理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管护责任不够明确等问题,条例都在制度层面给予较好的解决。二是地方特色性,比如推广荔枝树、月季花等市树市花,城市生态绿心及周边城区结合河网水系展现“荔林水乡”景观特色等。三是前瞻引领性,比如鼓励进行立体绿化、建设林荫停车场、改造透景透绿围墙等。
郑清贤认为,从探索起步到发展完善,莆田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一步一个脚印,留下的是奋发有为、积极进取的坚实足迹。希望在地方立法事业上继续接棒前行,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民主法治建设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莆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咨询委员陆文彬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作为一名高校法学院教师,很荣幸参与莆田的立法工作,从中感受到莆田立法工作者耐得住寂寞、俯得下身子、坐得住板凳的工匠精神,也感受到莆田市人大常委会的“自然情怀、家乡情怀、人民情怀”。
陆文彬说,“壶山兰水”“荔林水乡”是靓丽的名片和莆田人民幸福的家园。条例对此作了很有明确的目的性的规定,比如要求城市园林绿化要注重地域特色、文化传承、景观融合;利用城市山体、水系等自然环境建设城市生态绿廊。
陆文彬表示,美丽城市建设的落脚点,最终是广大人民群众,莆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同志很用心、用情去制定法规。例如,条例草案为保护园林绿化成果,规定“禁止踩踏绿地”。后来我们经过走访调研,认为在铺满阳光的公园草地搭起帐篷、摆好野餐,是许多人喜爱的假期打开方式。我们制定法规,保护绿地,完善功能,不就为了给市民打造优质的公园生活、创造宜居宜游的美好休憩空间吗?为此,将条款改为“禁止踩踏设有禁止进入标志的绿地”,通过有关部门的管理,在有条件的公园,结合市民游玩需求划定专门区域供市民游客搭设帐篷,满足市民游客亲近自然的需求,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
“《莆田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的正式颁布实施,是我市园林绿化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着莆田市新时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步入了更加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新闻沙龙上,市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副主任陈培红说,该条例是坚持依法建绿、从严护绿的“法尺”,为推动园林绿化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陈培红介绍,该条例围绕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园林绿化管理进行立法,符合“小切口”要求,提高条例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条例初审工作中,环城工委主要对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法制统一性和体现莆田地方特色问题进行实地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并对条例草案做修改完善,提出了初步审查报告。
陈培红表示,环城工委将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全力抓好条例的宣传,通过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并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解读,使条例广而知之,“爱绿护绿”深入人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强化管理、严格执法,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有关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职责,自觉将条例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去;适时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确保条例贯彻到位、执行到位,推动我市城市绿色发展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全方面提升。同时,针对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修改、补充和细化的建议意见。
市人大代表、一鼎(福建)生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朱清强:创精品为城市添彩
市人大代表、一鼎(福建)生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朱清强在视频连线时说,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作出重要部署。市委提出,建设“山水诗画生态韵城”。《莆田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的出台,既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要求,也契合莆田发展实际,顺应群众期待。作为一名市人大代表,他为能参与、见证条例的出台感到高兴。
条例第三条指出,“城市园林绿化应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建管并重的原则,注重地域特色、文化传承、景观融合”。朱清强表示,这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莆田有壶山兰水等优良的生态环境,这是园林建设中独具特色的“真宝贝”。要立足特色优势,注重顶层设计,快速推进园林绿化项目,扩大城市绿量,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朱清强说,作为成长在本土的园林绿化施工、设计企业,一鼎园林参与了多个高品质楼盘,打造诗意园林精品;用心用情用力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在支持园林项目建设等持续投入。下一步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合力促进条例落地见效;做好企业工作,打造更多园林精品项目,为我们共同的城市添彩。
新闻沙龙上,市园林绿化中心规划建设科科长黄俊鋆说,近年来,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取得很明显的成效。《莆田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的出台,是建设美丽莆田的又一重要举措。
黄俊鋆表示,随着城市建设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出现了一些诸如擅自改变城市绿地、破坏城市树木等新问题。且由于国家和本省关于城市园林绿化的法律和法规位阶较高,规定较为原则,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规范我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实现依法建绿、依法护绿。
她说,条例极具前瞻性、特色性、规范性。市园林绿化中心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坚持生态优先,打造绿色名片,推进公园绿地改造提升、福道网络相互连通、口袋公园建设,做好中心城区花化彩化提升,加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行业指导,完善“一张图”应用,推进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
“我们将以《莆田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出台实施为契机,结合《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工作,督导好古树名木补充调查与保护宣传工作,全方面推进‘保护古树名木、共享绿水青山’工作。”市林业局高级工程师黄国清在新闻沙龙上说。
黄国清说,条例肯定了市花、市树及传统树种的种植,把荔枝林资源普查、划定保护边界、河岸断带补植、边界规划退距管理等工作写入条例,将有力维护荔枝林岸线的生态功能、保护荔林水乡美景。
黄国清表示,眼下,围绕“莆阳开春”活动部署,依照条例要求,市绿化委作为古树名木保护总牵头单位,着重调研督导属地政府履行职责,做好“开河”沿线的古树名木普查、挂牌、保护及其文化提升工作,通过“一树一档”“一树一牌”“一树一员”“一树一策”“一树一景”等举措,切实把沿河的古荔枝林带等保护好。
市自然资源局详细规划科干部林启航在新闻沙龙上说,按照《莆田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要求,该局将积极努力配合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我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充分做好专项规划与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设计的衔接,确保专项规划的核心内容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设计。待绿地系统规划批复后,该局将及时把汇交的数据化成果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作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依据。
他介绍,城市绿线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城市绿线或变更用地性质的,应征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意见,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予以调整。下一步,该局将以条例规定为准绳,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衔接落实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的主要内容,合理划定绿线,并加强绿线管理,让绿色成为高水平发展鲜明底色。
“《莆田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是我市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城市管理部门参与了立法全过程的讨论、修改。”市城市管理局法制与许可服务科负责人徐斌在新闻沙龙上如是说。
徐斌介绍,条例明确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各部门的职责,厘清了部门间的职责边界,建立了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填补了园林绿化管护人在养护方面的法律责任空白。条例还贯彻了“首违不罚”的执法理念,除了已造成实质损害的行为外,部分法律责任修改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才处以罚款,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不失温度。
徐斌说,城市管理部门将认真组织贯彻实施条例,把条例列入普法宣传重点,使执法人员熟悉条文,让广大市民知晓行为规范。会同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健全执法衔接机制,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莆田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的出台,为解决交通标志与园林绿化之间的矛盾,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提供了法治保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综合大队大队长陈文镛在新闻沙龙上说道。
陈文镛说,该条例涉及公安交通管理的内容,主要是交通标志。交通标志设置的合理性和安全性至关重要。而在实践中,交通标志功能的发挥,与园林绿化建设管养特别是行道树的种、移、长之间有着动态的矛盾。此前由于部门间职责不清边界模糊,解决交通标志被行道树遮挡等涉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时,存在困难。
“条例的出台,为解决有关问题提供了根本遵循,维护了交通标志的清晰、醒目、准确、完好的安全属性,助力营造安全行车条件。”陈文镛表示,下一步,公安交通管理各责任单位将加强与园林绿化、道路建设管养等部门的通联协作,全面准确实施条例,守护莆田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
“《莆田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的出台,必将有力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提高人居环境水平。”新闻沙龙上,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献星说道。
曾献星说,该条例紧密结合我市园林绿化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比如,第三章第十八条明确了管护责任不清或者有争议的园林绿地、零星树木应如何确立各方权利与义务。在具体工作中,他们经常遇到这一“老大难”问题,现在有了法律依据,将有利于加强业务与主管部门协调,完善“无主”绿地的管理体系。条例也明确了园林绿地临时占用的有效期及后续恢复问题。他们在实际在做的工作中,可明确绿地临时占用方与被占用方的职能,有效提升管理效能。
曾献星表示,他们将加强条例宣传,全力履行建设、管养职责,因地制宜推进高品位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作,为打造山水诗画生态韵城贡献力量。
本版撰文:全媒体记者 朱金山 吴琪娜 郭珊珊 本版摄影:全媒体记者 陈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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