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崇左市人民政府发布政府令(第2号),发布《崇左市城市美化办理方法》(以下简称《方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该《方法》是崇左市真实意义上的第一部实体性政府规章,也是崇左市园林美化范畴涵盖了规划、建造、办理、维护等全方位的首部政府性规章。
据悉,《方法》设置了五章共31条,杰出城市美化的规划、建造、维护和办理全过程,构成愈加系统化和更具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城市美化作业机制,完成城市美化作业法治化。如,针对美化工程监管不到位问题,《方法》第十二条要求,建筑设计企业向自然资源部分报送建造工程设计的详细计划时,应当一起报送隶属美化工程设计的详细计划,城市美化行政主管部分参加隶属美化工程设计的详细计划的检查。针对我市存在的一些损坏城市美化的行为,《方法》第二十五条进行了细化清晰,并在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清晰了罚款数额及起伏。此外,《方法》遵从了上位法的规则,在当地立法权限的范围内细化上位法的规则,增强实践可操作性,重视机构改革后与各职能部分作业的联接,表现立法科学性。如,《方法》第九条对各类绿洲单项目标进行了规则,新建住所项目用地绿洲率不低于30%,改建、扩建住所项目用地绿洲率不低于25%;新建公共办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绿洲率不低于35%,改建、扩建公共办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绿洲率不低于30%;公用设施用地绿洲率不低于30%等。
建市以来,崇左市不断加大园林美化建造力度,城市园林美化水平以及城市相貌明显改进,2014年取得“广西园林城市”称谓,2023年末,崇左市的建成区绿洲率为38.34%,绿洲覆盖率为42.51%,人均公园绿洲面积为22.46平方米,排名全区前三。此次《方法》的发布,加强完善了园林美化办理体制机制,有用处理了绿洲系统规划施行不到位、美化工程监管不到位、对损绿毁绿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管控不力、县市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保证城市美化规划、建造、维护、办理统筹并进,逐渐的提高我市城市美化办理作业水平,为下一步创立国家园林城市奠定根底。(罗承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