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本报报道了桥东区胜利北路28号院内有10棵“堵心”大杨树,多年来挡光、飞絮使居民苦不堪言,急盼解决。对于居民的诉求,记者先后联系了桥东区绿委办、胜利北路街道德胜街社区。目前,此事有了新进展。经了解,针对该小区真实的情况,绿化部门提出解决方案,但居民仍就修剪树木存在不同意见,社区也就此事正在积极沟通。
大树挡光问题并非个例,我市一些老旧小区都存在类似情况。“既然挡光,为什么不能砍伐或者移走?”采访中,不少居民提出此问。记者就此联系了桥东区绿委办,一位胡姓负责的人介绍,胜利北路28号院杨树挡光报道见报后,引起了有关领导的重视,他们也前往现场进行实地查看。
“目前涉及挡光的树木为4棵,起初是想把树的侧枝剪掉,专业技术人员来看后认为这样的解决方法既不好操作,也存在一定危险性。剪掉的树枝落下,可能会把下面的小平房损坏。根据小区真实的情况,经由专业技术人员最后确定采取‘削冠’方案,从外往里将小区挡光的杨树树冠均削掉。这样做才能够很大程度缓解挡光问题,同时保证了大树存活。”这位胡姓负责人和记者说,根据《张家口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责任规定,防护绿地、区域绿地、居住用地附属绿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附属绿地、工业用地附属绿地、物流仓储用地附属绿地,由权属单位或个人负责。居住区绿地,实行物业管理的,由业主或者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剪城市树木。因城市建设、人身安全、居住安全和设施安全等原因确需修剪的,应当在所在地城市绿化专业养护管理部门监督下进行自行修剪,或由申请单位和个人委托专业绿化单位做修剪,修剪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他说:“有物业的小区,居民缴纳的物业费里包含着修剪树木的费用,28号院没物业,所以要居民均摊修剪费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关于逐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成果保护的通知》提出,要从严把关,慎砍树、少毁绿。
“到底啥状况下可以允许砍伐、移植树木?记者咨询桥东区绿委办胡姓负责人。
他介绍,根据《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规定,禁止擅自移植树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移植:因城市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的;严重影响居住安全的;对人身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的。移植树木应当向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载明拟移植树木的品种、数量、规格、位置等内容的申请书;权属人意见;树木移植方案和技术措施。
《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三十九条规定,禁止擅自砍伐树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砍伐:严重影响居住安全,且无移植价值的;妨碍交通、对人身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且无移植价值的;发生检疫性病虫害的;树龄、树容已达到更新期的;因树木生长抚育需要,且无移植价值的。砍伐树木应当向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载明拟砍伐树木的品种、数量、规格、位置等内容的申请书;权属人意见;树木补植计划或者补救措施。
“去年七八月份的时候,居民向社区反映此事。当时我们及时和绿化部门进行了咨询和沟通,他们表示依据有关规定法律,这些树不能砍伐或移走,只修剪。小区无物业,修剪大树费用需要居民平摊。”德胜街社区党委书记展文婕和记者说,胜利北路28号院杨树影响居民采光的问题切实存在,社区也很希望能为居民解忧。
展文婕说,经过现场查看,目前大树挡光涉及住户12户。前不久,街道办事处相关领导也和绿化部门做沟通,了解到最新的修剪方案是将树枝全部修剪,只留树干。当下,只有3户居民同意方案,其余9户不认可。“只是修剪的话,治标不治本,不能从根本上处理问题,我们难不成每年都要找人去弄这些挡光的树?一个小区这么多住户,别人不用烦心,年年折腾这几家。”入户时,居民和社区工作人员说明了他们的担忧,并直言希望大树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不愿意每年都要花时间和精力去关注大树。
“居民的心情我们很理解,大树困扰生活,换做谁心里都不舒服。就当前小区真实的情况,我们会促进再去做工作,积极地推进此事得到合理解决。”(记者 王晓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