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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_雷爱青代表_关于支持屏南高山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194号)
更新时间:2024-10-20 22:42:00 来源:行业新闻 字号:T|T

  10多万元,露天种植鲜切花品种亩产值2万元左右。种植食用菊花品种亩产值7000元(鲜菊花5元/斤)扣除成本(种苗、肥料等3000元)亩利润达4000元,种植时间6个月,1个农户可种植10亩,6个月可收入4万元。我县还10多个,年销售鲜切花300多万支,销售多肉植物、兰花1000多万盆,销售观赏绿化苗木100多万株,产品远销北京、上海、广州等地,以及韩国、日本、美国等国家。形成龙漈花海、闽卉多肉、路下菊花以及岭下和塘后荷花、南峭福建山樱花、白玉马鞭草等一批高山花卉产业园区,成为

  屏南属于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平均海拔830米,年平均气温15.3度,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是冷凉花卉种植最适宜的气候。但由于屏南县花卉苗木产业起步迟,与“美丽经济”的红利发展成效、群众增收致富的迫切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规模效应不明显,没形成成片规模化的花卉基地和特色明显的专业村;二是花卉品种特色不足,种植科技含量低,品牌优势不明显,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三是销售体系不健全,物流成本高,尚未形成完善的信息共享平台;四是企业专业人才缺乏,研发相对滞后,标准化专业化程度较低,品牌影响力和辐射力不够强。

  根据屏南县《高山花卉发展总体设计》,屏南计划建成“一个市场、两个中心、三条产业带,四大功能区”的发展格局,力争通过几年努力,全县花卉苗木种植培养面积达2万亩、总产值达5亿元以上。为尽快推进屏南花卉产业迈向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真正走出一条具有闽东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特建议市政府在以下三个方面给予屏南支持:

  1、在花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建议在设施大棚补助面积按照农业大棚不限定补助面积模式进行补助,在农保地范围内允许建设设施大棚并给于补助,在花卉基地路网建设给予农田机耕路建设资金扶持,为做大做强做优提供基础保证。

  2、在鼓励规模经营方面,建议对种植露天种植规模30亩以上、设施花卉规模在5亩(3000㎡)以上,合同期3年以上的,给予补助;

  3、在鼓励花卉业发展方面,建议对花卉苗木培育和新品种引种研发企业,给予补助。

  4、建立花卉生产发展基金,重点用于解决花卉生产、个体企业没办法解决或难以解决的问题,如花卉科研、技术推广及服务体系,技术人才培训、信息咨询,良种繁育,科研推广示范等基础性建设等。

  1、建议出台苗木花卉产销信息平台方面出台相关鼓励政策,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产业联动,示范带动”的根本原则,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促进苗木花卉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2、建议出台关于花卉苗木保险方面政策,目前保险公司只承保大棚内的花卉苗木,由于花卉受自然气候影响较大,尤其是露天花卉,抗风险能力就更低了,如遇特殊天气,简直就是血本无归,应按照农业蔬菜参保模式不分大棚全部纳入保险,以提高抗风险能力。

  3、建议出台扶持花卉产品深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减免工商管理费用,实行税收优惠,生产用水、用电按一般农业用水、用电标准收费等,以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

  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尖端技术人才和企业管理人才严重馈乏是企业存在的问题,建议在高招中加大园艺人才的定向培养。

  《关于支持屏南高山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194号) 收悉,此件由我局和屏南县人民政府分别办理,现结合我局职责答复如下:

  首先,真诚感谢您对我市花卉苗木产业的关心和支持。我局格外的重视您的建议,认为建议对促进屏南县花卉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确定由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

  近年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格外的重视花卉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扶持屏南县发展高山冷凉花卉。

  为推动我市花卉等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我局争取到2019-2020年市乡村振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600万元,并提前下达给屏南县300万元。自2014年起,在省级财政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上每年均有安排资金补助设施花卉建设,累计下达屏南县项目资金1329万元,其中2020年400万元。在设施农业用地方面,2019年12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设施农业能够正常的使用一般耕地”等。2019年,屏南县出台了《扶持高山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建议》,从种植奖补、设施建设补助、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等多方面做了详细规定,积极扶持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

  2013年,我市出台了《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的实施建议》,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产销对接和强化配套服务等10个方面扶持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2017年,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省级财政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新建花卉生产设施、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花卉品种、花卉精深加工、花卉采后处理设施等项目予以补助,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取得较好成效。下一步,将结合省级有关政策,在原有基础上增加特色优势地区和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创建与培育花卉品牌、组织参加全国性或国际性花卉(园艺)展会以及电子商务、互联网+设施方面等,细化补助标准。同时,结合《全省设施花卉种植保险方案》落实情况,积极做好“一县一品”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实施有关工作,切实保障花企花农利益。

  我市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急需专业化复合型人才。我们将结合市委有关人才政策,重视企业需求,适时帮企业对接、引进所需人才。同时,在园艺专业定向培养方面,我们将积极与市人社、教育部门以及我市高等院校加强沟通联系,努力为我市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服务。

  您在宁德市人大四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屏南高山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

  近年来,我县按照市对县“8+1”乡村振兴产业考核要求,格外的重视高山冷凉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将其列入县重点培育的林业产业,从资金、政策、人才等方面助推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力争通过3-5年的打造,将我县建成闽东花卉强县。现将落实情况反馈如下:一、关于“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方面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格外的重视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上级各项补助资金,整合涉农资金用于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2014年以来共争取省级财政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补助资金累计1329万元,其中2020年400万元。市级财政以奖补方式提前下达屏南县2019-2020年乡村振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300万元,用于开展花卉产业招商引资、花卉设施和组培(研发)建设。2019年县级财政统筹涉农资金1100万元,2020年县级财政统筹涉农资金650万元用于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

  2019年3月,我县出台了《屏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屏南县扶持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屏政综〔2019〕5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新建花卉生产设施、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花卉品种、花卉精深加工、花卉采后处理设施、电商物流费及水电费等项目予以补助。同时,结合《全省设施花卉种植保险方案》落实情况,积极做好“一县一品”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实施有关工作,切实保障花企花农利益。2020年5月,我县总结《实施意见》部分条款在施行过程中存在不协调的问题,参考省级花卉产业补助标准,补充和修改部分条款,加强完善我县花卉产业补助政策。

  将结合县委有关人才政策,重视企业需求,适时帮企业对接、引进所需人才。计划聘请省内外知专家1-2人,开展科研、技术咨询等花卉产业工作,并由县政府与被聘专家签订服务合同,一年一签,累计合同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补助经费每年从县级财政花卉产业专项资金列支。可以相信,改项措施的实施,将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缓解我县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技术瓶颈问题。

  感谢您对我县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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