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
Contact Us
联系我们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服务项目 > 园林设计施工 园林设计施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2024年城市园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9-29 07:15:46 来源:园林设计施工 字号:T|T

  《长治市2024年城市园林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做好2024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美化城市居住环境,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按照我市加快美丽长治建设的目标要求,结合城市更新,拓展绿色空间,增加绿荫绿量,全方面推进城市绿化建设、精细管护和义务绿化工作,构建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渐增长的高品质生活需求,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太行山水名城提供有力支撑。

  2024年,全市新增绿地面积104.26万平方米,完成投资5.62亿元。在完成主城区城市绿化任务的同时,协调推进各县区城镇绿化,确保绿化三项指标稳步增长,持续加强社会绿化和园林“四创建”工作,逐步提升城市品质,为人民群众打造绿色宜居的生活环境。

  (一)“一城四区”绿化任务:完成绿化投资2.96亿元,新增绿化面积43.56万平方米,续建、改造绿地面积39.78万平方米。

  1.园林绿化中心完成绿化投资13768.52万元,新增绿化面积28.41万平方米,续建、改造绿地面积19.19万平方米。

  主要完成:①六府塔公园维修改造、修缮项目;②“三馆”周边公共绿地配套绿化;③街头游园文化品质提升项目;④城镇绿荫行动项目;⑤长治市植物园项目(前期);⑥游园、绿地新建及改造项目;⑦北环街增绿提质改造二期工程;⑧人民公园海绵化改造工程。

  2.潞州区完成绿化投资4586.75万元,新增城市绿化面积8.58万平方米,续建、改建绿化面积2.49万平方米。

  主要完成:①和平里西侧绿地景观提升项目;②太行东街东兆绿地海绵工程专项工程;③小河堡村小区新旧村连接线绿化工程;④新建小区绿化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3.上党区完成绿化投资460万元,新增城市绿化面积1.1万平方米,续建、改建绿化面积7.9万平方米。

  主要完成:①主城区零星绿化工程;②上党区快速路(城际段-荫城段)分车带升级改造工程;③新建口袋公园;④市南外环道路分车带及绿化带升级改造工程;⑤长陵路两侧绿化带提升改造项目(主城区-原家庄);⑥太岳西大街绿化带提质改造。

  4.潞城区完成绿化投资4874.88万元,新增城市绿化面积1.86万平方米。

  主要完成:①潞城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工程;②古南关游园工程。

  5.屯留区完成绿化投资4306.9万元,新增城市绿化面积1.29万平方米,续建、改建绿化面积9.15万平方米。

  6.高新区完成绿化投资891.91万元,新增城市绿化面积1.12万平方米,续建、改建绿化面积1.05万平方米。

  主要完成:①长治高新区起步区延安北路(港兴线-高新大道)市政道路绿化工程;②长治高新区漳园路(金源路-健康街)市政道路工程;③长高智汇电子信息产业制造基地;④长治高新区起步区西环路(北环街-高新大道)市政道路工程。

  (二)各县绿化任务:完成城市绿化投资2.66亿元,新增绿化面积60.7万平方米,续建、改造绿地面积19万平方米。

  1.长子县完成绿化投资12869.33万元,新增绿化面积24.46万平方米。

  主要完成:①长子县增绿补绿项目;②长子县“三个一批重点村社”东马户村、兴旺村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主要完成:①长壶线(盘驼底段)绿地提升改造;②西山书院及高望阁周边裸地扬尘治理绿化;③兴壶公园南侧闲置地提升改造;④中央公园续建工程;⑤壶林公园二期提升改造;⑥四家池游园绿地提升改造;⑦壶关县博雅新天地游园提升改造;⑧金豪世纪游园提升改造;⑨盘驼底游园改造。

  3.平顺县完成绿化投资1058万元,新增绿化面积0.7万平方米,续建、改造绿地面积0.12万平方米。

  主要完成:①平顺会堂广场工程;②县城景观风貌提升工程;③滨河路绿化改造工程;④竹南公馆附属绿地工程。

  4.黎城县完成绿化投资750万元,新增绿化面积6.2万平方米,续建、改造绿地面积2.3万平方米。

  主要完成:①黎城县文体中心绿化项目;②道路提质升档改造项目;③居住小区绿化项目。

  5.襄垣县完成绿化投资2203.2万元,新增城市绿化面积3.52万平方米。经济林、补贴造林绿化面积1600万平方米。

  主要完成:①襄垣县人民医院朝阳院区建设项目;②永兴街、雨露街绿化项目;③乡村振兴经济林建设项目;④襄垣县中央补贴造林工程;⑤襄垣县林下经济示范项目;⑥东湖上府、文馨苑、东湖湾小区绿化工程。

  6.武乡县完成绿化投资4101.55万元,新增绿化面积1.73万平方米,续建、改造绿地面积16.31万平方米。

  主要完成:①一中游园改造项目;②北山山体绿化、景观提质工程;③太行街补植工程;④丰州路道路绿化工程;⑤涅河滨河景观提质工程;⑥城关街口袋公园工程;⑦应急局东音乐广场绿化项目;⑧关河水库纪念碑及周边景观工程建设项目;⑨长治市武乡县县城水系生态治理工程。

  7.沁县完成绿化投资1300万元,新增绿化面积2万平方米,续建、改造绿地面积0.27万平方米。

  主要完成:①东环路绿化提升建设工程;②太岳路、南苑南巷行道树栽植;③建成区内裸地治理;④单位小区绿化项目。

  市直机关、学校、部队、省管院校、大中型企业完成绿化投资260万元,主要完成潞州区内裸地的补植补种任务(具体任务详见附表)

  各县区创建县(区)级园林单位、居住区完成率要达到50%以上,并积极申报市级园林单位、居住区、园林道路和星级公园。

  第一阶段:3月12日前安排布置各县区园林绿化和市直各单位、省管院校、各大企业城市义务植树任务。

  第三阶段:6月30日前完成园林重点工程和义务植树任务,组织自查,完善提高。

  第五阶段:10月10日至11月10日组织秋季补植补种,对所有的园林绿化工程进行全方位检查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明确组织架构,强化责任意识,结合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推进措施,做到权责清晰、层级分明,确保年度城市园林绿化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保证城市园林绿化所需资金,城市园林绿化重点工程以政府投资为主导,广泛筹集社会资金,共同建设;单位附属绿地建设资金由单位自行解决;居住区绿地建设资金由所有权单位或开发商负责解决;探索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模式,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不断拓宽资产金额的投入渠道。

  (三)健全养管体系。市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园林绿化管护标准规范,加强对公园、广场、游园、道路绿化、街头绿地的日常管理,组织并且开展园林绿化专业技能培训和技能比赛,培养园林技艺传承人,不断的提高养护管理上的水准。执法监督部门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毁绿占绿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切实保护园林绿化成果。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各单位要把城市园林绿化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做重点考核,市城市绿化领导组办公室要对全市园林绿化工作情况全程跟踪督办,通过检查、通报、奖惩等措施,对完成不力的,要强化责任追究。各县区要按照本方案精神,制定本县区2024年城市园林绿化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长治市2024年城市园林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做好2024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美化城市居住环境,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按照我市加快美丽长治建设的目标要求,结合城市更新,拓展绿色空间,增加绿荫绿量,全方面推进城市绿化建设、精细管护和义务绿化工作,构建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渐增长的高品质生活需求,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太行山水名城提供有力支撑。

  2024年,全市新增绿地面积104.26万平方米,完成投资5.62亿元。在完成主城区城市绿化任务的同时,协调推进各县区城镇绿化,确保绿化三项指标稳步增长,持续加强社会绿化和园林“四创建”工作,逐步提升城市品质,为人民群众打造绿色宜居的生活环境。

  (一)“一城四区”绿化任务:完成绿化投资2.96亿元,新增绿化面积43.56万平方米,续建、改造绿地面积39.78万平方米。

  1.园林绿化中心完成绿化投资13768.52万元,新增绿化面积28.41万平方米,续建、改造绿地面积19.19万平方米。

  主要完成:①六府塔公园维修改造、修缮项目;②“三馆”周边公共绿地配套绿化;③街头游园文化品质提升项目;④城镇绿荫行动项目;⑤长治市植物园项目(前期);⑥游园、绿地新建及改造项目;⑦北环街增绿提质改造二期工程;⑧人民公园海绵化改造工程。

  2.潞州区完成绿化投资4586.75万元,新增城市绿化面积8.58万平方米,续建、改建绿化面积2.49万平方米。

  主要完成:①和平里西侧绿地景观提升项目;②太行东街东兆绿地海绵工程专项工程;③小河堡村小区新旧村连接线绿化工程;④新建小区绿化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3.上党区完成绿化投资460万元,新增城市绿化面积1.1万平方米,续建、改建绿化面积7.9万平方米。

  主要完成:①主城区零星绿化工程;②上党区快速路(城际段-荫城段)分车带升级改造工程;③新建口袋公园;④市南外环道路分车带及绿化带升级改造工程;⑤长陵路两侧绿化带提升改造项目(主城区-原家庄);⑥太岳西大街绿化带提质改造。

  4.潞城区完成绿化投资4874.88万元,新增城市绿化面积1.86万平方米。

  主要完成:①潞城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工程;②古南关游园工程。

  5.屯留区完成绿化投资4306.9万元,新增城市绿化面积1.29万平方米,续建、改建绿化面积9.15万平方米。

  6.高新区完成绿化投资891.91万元,新增城市绿化面积1.12万平方米,续建、改建绿化面积1.05万平方米。

  主要完成:①长治高新区起步区延安北路(港兴线-高新大道)市政道路绿化工程;②长治高新区漳园路(金源路-健康街)市政道路工程;③长高智汇电子信息产业制造基地;④长治高新区起步区西环路(北环街-高新大道)市政道路工程。

  (二)各县绿化任务:完成城市绿化投资2.66亿元,新增绿化面积60.7万平方米,续建、改造绿地面积19万平方米。

  1.长子县完成绿化投资12869.33万元,新增绿化面积24.46万平方米。

  主要完成:①长子县增绿补绿项目;②长子县“三个一批重点村社”东马户村、兴旺村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主要完成:①长壶线(盘驼底段)绿地提升改造;②西山书院及高望阁周边裸地扬尘治理绿化;③兴壶公园南侧闲置地提升改造;④中央公园续建工程;⑤壶林公园二期提升改造;⑥四家池游园绿地提升改造;⑦壶关县博雅新天地游园提升改造;⑧金豪世纪游园提升改造;⑨盘驼底游园改造。

  3.平顺县完成绿化投资1058万元,新增绿化面积0.7万平方米,续建、改造绿地面积0.12万平方米。

  主要完成:①平顺会堂广场工程;②县城景观风貌提升工程;③滨河路绿化改造工程;④竹南公馆附属绿地工程。

  4.黎城县完成绿化投资750万元,新增绿化面积6.2万平方米,续建、改造绿地面积2.3万平方米。

  主要完成:①黎城县文体中心绿化项目;②道路提质升档改造项目;③居住小区绿化项目。

  5.襄垣县完成绿化投资2203.2万元,新增城市绿化面积3.52万平方米。经济林、补贴造林绿化面积1600万平方米。

  主要完成:①襄垣县人民医院朝阳院区建设项目;②永兴街、雨露街绿化项目;③乡村振兴经济林建设项目;④襄垣县中央补贴造林工程;⑤襄垣县林下经济示范项目;⑥东湖上府、文馨苑、东湖湾小区绿化工程。

  6.武乡县完成绿化投资4101.55万元,新增绿化面积1.73万平方米,续建、改造绿地面积16.31万平方米。

  主要完成:①一中游园改造项目;②北山山体绿化、景观提质工程;③太行街补植工程;④丰州路道路绿化工程;⑤涅河滨河景观提质工程;⑥城关街口袋公园工程;⑦应急局东音乐广场绿化项目;⑧关河水库纪念碑及周边景观工程建设项目;⑨长治市武乡县县城水系生态治理工程。

  7.沁县完成绿化投资1300万元,新增绿化面积2万平方米,续建、改造绿地面积0.27万平方米。

  主要完成:①东环路绿化提升建设工程;②太岳路、南苑南巷行道树栽植;③建成区内裸地治理;④单位小区绿化项目。

  市直机关、学校、部队、省管院校、大中型企业完成绿化投资260万元,主要完成潞州区内裸地的补植补种任务(具体任务详见附表)

  各县区创建县(区)级园林单位、居住区完成率要达到50%以上,并积极申报市级园林单位、居住区、园林道路和星级公园。

  第一阶段:3月12日前安排布置各县区园林绿化和市直各单位、省管院校、各大企业城市义务植树任务。

  第三阶段:6月30日前完成园林重点工程和义务植树任务,组织自查,完善提高。

  第五阶段:10月10日至11月10日组织秋季补植补种,对所有的园林绿化工程进行全方位检查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明确组织架构,强化责任意识,结合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推进措施,做到权责清晰、层级分明,确保年度城市园林绿化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保证城市园林绿化所需资金,城市园林绿化重点工程以政府投资为主导,广泛筹集社会资金,共同建设;单位附属绿地建设资金由单位自行解决;居住区绿地建设资金由所有权单位或开发商负责解决;探索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模式,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不断拓宽资产金额的投入渠道。

  (三)健全养管体系。市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园林绿化管护标准规范,加强对公园、广场、游园、道路绿化、街头绿地的日常管理,组织并且开展园林绿化专业技能培训和技能比赛,培养园林技艺传承人,不断的提高养护管理上的水准。执法监督部门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毁绿占绿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切实保护园林绿化成果。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各单位要把城市园林绿化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做重点考核,市城市绿化领导组办公室要对全市园林绿化工作情况全程跟踪督办,通过检查、通报、奖惩等措施,对完成不力的,要强化责任追究。各县区要按照本方案精神,制定本县区2024年城市园林绿化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上一篇: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美化作业发展中心安排举行2024年园林美化精细化维护办理训练会

下一篇:精修细管 “绣”出秋季好景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