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省林业厅精心指导下,按照“三保、两推进、两提升”的工作思路,逐渐完备森林生态体系建设,着力深化林业改革,加快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市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市林业局荣获2013-2015年度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
(一)生态建设成效明显。一是造林绿化任务超额完成。积极落实“三个必造”,全市完成植树造林12.28万亩,占任务10.61万亩的115.7%。其中为民办实事项目沿海防护林建设完成5.48万亩,占任务的100.1%。二是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保护得到加强。完成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组织专家对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工作进行全方位检查,研究制定了《漳州市古树名木保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7-2019年)》。三是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力度加大。全市各地积极开展 “爱鸟周”、“湿地日”等活动,做好林业普法和林业生态文化宣传工作。将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有量列入党政主官的考核内容,确保保护更加有效。
(二)积极发展特色富民产业。一是花卉产业稳步发展。进一步加快漳州市花卉交易中心、海峡花卉集散中心建设,全年实施设施花卉项目6个,建设现代化温室4万平方米。加大漳州水仙花文化宣传,首次在欧洲国际展会和国际花卉拍卖市场展示推介漳州水仙雕刻艺术。截至目前,全市花卉销售额达48.9亿元、出口额5699.6万美元,分别比增3.8%和3.1%,产品出口50多个国家和地区。二是全力发展林下经济。抓好南靖、漳浦、平和、华安、诏安等5个省级示范县的项目实施,重点发展清明茶、金线莲、巴戟天、铁皮石斛及森林休闲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结合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做优做响“林下”特色品牌。全市林下经济经营面积163.58万亩,实现产值50.42亿元。三是推动林业产业化建设。引导林产加工公司转型升级,推动漳浦、华安、平和四个木材加工园区建设。前三季度,我市林业工业经济运行保持平稳的发展形态趋势,完成工业总产值437.35亿元,同比增长12.14%。四是强化科学技术兴林。开展重点林业科技项目的申报和储备,申报林业科技储备项目14项,实施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5项。新增林业科技投入65万元,开展六项重点林业科技攻关。
(三)着力深化林业改革。一是林地占补平衡改革试点成效明显。全市完成补充林地外业调查9.89万亩,发放林权证面积7.65万亩,建档入库面积7.7万亩,占三年试点总任务数的171.16%,实现了林地总量不下滑、森林面积不减少、覆盖率不降低的“三不”目标。二是抓好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工作。诏安列入新一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县,规划赎买重点生态区位森林面积4500亩。目前已争取省财政的重点生态区位森林赎买试点资金451万元。三是国有林场改革全面启动。召开多次国有林场改革部署会,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编制完成《漳州市省属县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上报省林业厅审批。
(四)持续强化资源保护管理。一是森林灾害得到防控。今年来,全市发生森林火灾2起,受害森林面积6.2公顷,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组织并且开展2016年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工作和“绿盾”检疫检查专项行动,松材线虫病、松墨天牛重度危害均得到较好防治。二是扎实推进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开展外业核实和内业判别,配合省林业厅审核组做好林业6条生态红线的审核汇总。三是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非法占用林地等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毁林开垦、乱砍滥伐林木、项目施工非法占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人为引发森林火灾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市查处各类涉林案件609起。四是强化林区维稳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调处机制,推动山林权属纠纷和信访事项就地较快解决。全市承接和督办涉林信访39件,时限内反馈办结率100%,未发现不可控因素。五是加强林业安全生产工作。修订完善林业防台风暴雨洪涝应急预案,开展林业安全生产检查,积极做好冻害及“莫兰蒂”台风灾后恢复生产工作,全市林业生产实现无事故、无伤亡目标。
一是强化机关党建工作。召开“两学一做”动员部署会,制定“两学一做”方案与学习计划。逐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集中学习6次,每支部开展专题讨论3场以上。同时邀请专家来局授课,增强党员干部思想意识。二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巩固“三严三实”教育成果,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印发《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开展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三是提升项目服务水平。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创新对全市重点项目的林地审核审批方式,变过去被动受理审核审批为主动靠前介入服务。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流程,实施精准服务,达到服务指导到一线、处理问题在一线,快速缩短审批时间。今年来,共受理各类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109件,涉及林地面积822.9249公顷。
(一)抓好造林绿化美化工作。一是巩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果,推进各县(市、区)加强“创森”宣传和精品点提升提质工作,迎接2018年国家林业局复查。继续抓好全市植树造林工作,完成省政府拟安排我市10.15万亩造林绿化任务,重点抓好沿海基干林带、生物防火林带。森林生态景观带(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景观及乡村生态景观林)和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等工程建设。广泛开展“植树节”义务植树活动,实施古树名木保护三年行动,进一步抓好亭下林场天柱山森林公园建设。二是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做好造林苗木生产供应,计划生产珍贵苗木564.5万株,扩大珍贵树种造林规模。三是积极谋划2017林业碳汇试点项目。计划在华安县开展林业碳汇试点项目,按要求抓好项目管理和实施工作。
(二)推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一是抓好林下经济发展。推进省级和市级林下经济示范项目建设,挖掘和培育林下经济新增长点,做好项目建设储备。力争至2017年底,全市林下经济面积达170万亩,林下经济产值70亿元。二是提升花卉苗木产业水平。重点扶持培育花木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和产销大户,推动本土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加快花卉产业园区及花卉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发展现代设施园艺。至2017年底,力争全市花卉种植培养面积达31万亩,产值达110亿元以上。三是加快林产加工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继续推进漳浦、华安、平和三县四个林产工业园区建设,加快林产加工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争取全部实现企业入驻。
(三)持续推进林业改革。一是推动林木收储中心建设。将福建漳龙木业科技有限公司和平和县万木兴林权收储中心列为收储工作试点单位,启动开展收储业务,充分的发挥收储、担保、服务等功能作用。二是巩固林地占补平衡试点改革成果。总结试点经验成果,加快新增补林地入库工作。建立全市生态公益林储备库,优化调整生态公益林布局。三是开展国有林场改革。按照省林业厅批复的改革实施方案,稳步推进20个省属国有林场和14个县属国有林场各项改革任务。加强工区护林点危旧房改造建设,计划投资500万元在7个林场,新建8个管护站。四是做好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工作。在完成东山、诏安两县生态林赎买试点的基础上,争取将南靖县纳入2017年全省生态公益林赎买试点。五是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争取市政府出台推进林业工作站发展的相关实施建议。做好标准化林业站和林业站服务能力项目站建设。
(四)加大科技兴林力度。一是抓好科技攻关和推广。加快林科所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科研条件。开展六项重点林业科技攻关,攻克交趾黄檀、大花序桉、铁刀木、红锥、降香黄檀等一批珍贵和优良树种育种技术。二是加强科技推广项目管理。抓好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资金项目的实施,对2012年来承担的科技推广到期项目进行总结验收。三是抓好科技服务。热情参加漳州电台“农友之声”节目等制作。继续对华安巨桉子代测定林进行资源维护,整理整合巨桉等树种。
(五)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一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贯彻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新组建2支县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二是加强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落实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四率”指标任务。三是全面完成“二类”调查工作。落实工作经费,举办森林资源小班调查技术培训班,组织完成各地小班区划内外业调查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2017年度全市林地变更调查,做好约束性指标年度考核。加强林政资源管理。推行“一站式”服务,优先保证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霜冻、风折木的采伐需要,简化非规划林地林木采伐手续。四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开展爱鸟周、湿地日等宣传执法行动。五是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组织并且开展2-3次全市性、区域性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快全市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进程,推进基层基础信息化建设。六是做好涉林处纠信访。逐渐完备重大山林纠纷案件调处应急工作预案,及时有效妥善处理重大山林纠纷案件,落实“阳光信访”工作,依托信访信息系统、12345政务服务平台、市联合接访调解中心等平台,依法按时办结群众来访事项。七是抓好安全生产。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推进林企安全文化建设。
(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以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创新”的学习型党组织为目标,着力抓好局中心组和党员干部职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巩固“三严三实”教育成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机关效能和行风建设。落实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和依法行政各项要求,热情参加项目报批“多评一表、多图一审”审核工作,实行重点建设项目模拟审批程序,逐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用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