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标准由我局担任施行的美化工程的建造处理,进步美化质量和成效,现就有关要求告诉如下:
一、标准美化工程发包行为。收购单位应全面排查和合理制定美化项目施行方案,量体裁衣科学挑选栽培种类,仔细测算项目资金,严厉依照《张家港市水务局政府收购及工程招投标处理办法(2021)》(张水务〔2021〕149号)文件规则的收购方法来进行发包。收购标准有调整的按新规则履行。
二、仔细建立美化工程合同条款。收购单位应仔细研讨和制定美化项目施工合同内容,清晰施工工期、美化维护期、资金拨付份额和时刻节点等重要事项。美化维护期一般为2年(自通过竣工检验之日起算),有特别景象的在合同中另行清晰。
三、严厉标准美化施工行为。施行工程单位要严厉依照项目作业规划和合同要求进行施行工程,不得擅自改变苗木种类、标准、栽培区域等。因实践施工需要对美化种类、标准、数量、栽培区域等做调整的,需经收购单位赞同赞同,因项目调整导致金额变化超越原合同金额10%以上的应从头进行收购。
四、强化美化工程建造项目监管。一是加强施工期处理,收购单位应加强质量、资金、进展操控和安全处理,有条件的应延聘监理单位参加。二是加强维护期处理,收购单位应定时对美化维护期状况做监督查核,保证美化成活率满意合同要求,监督查核成果应与工程款结算挂钩,并在合同中予以清晰。三是加强美化工程档案处理,收购单位应做好工程有关的材料的搜集,项目完成后应及时整编归档。
五、标准美化工程资金拨付。收购单位应依照合同要求及时付出工程进展款,一起安排各阶段的工程检验。美化工程竣工后应予以审计,尾款在维护期完毕后按实付出。财务部门应加强对美化工程资金拨付有关附件、凭据材料的审阅,按合同规则时序分步进行拨付,不得提早、超份额拨付。
六、做好美化维护期满后的移送管护。美化工程维护期满检验后应做好移送作业,加强后续的日常管护。江堤美化、闸站美化可同时归入第三方公司维护规模,河道美化有条件的可托付或移送属地进行管护,处理相关的移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