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北京印发《北京市公园安全办理标准(试行)
《标准》的修订全面遵循了中华公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消防法》《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规的最新规则和要求,坚持“公民至上、生命至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榜首、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清晰了公园办理机构、首要负责人等安全办理责任和具体要求。
《标准》除规则公园大人流管控、文物古建、避雷防电、风险化学品、特定品种设备、风险作业、大型活动等传统职业安全要求外,还结合实际修订了要求,新增加了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室内竞技类新业态、冰雪活动等场景安全原则标准,对教育训练、应急预案、救援处置、信息陈述等作业环节重申要求。一起,废止2009年7月16日起实施的《北京市公园景色名胜区安全办理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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