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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治邦:2009年绿化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安排
更新时间:2024-01-22 03:39:36 来源:园林设计施工 字号:T|T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国土绿化事业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党中央召开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次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确立了新时期林业的新地位、新使命。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峰会上庄严承诺:“到2020年全国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明确了新时期造林绿化工作的新任务、新目标。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年完成造林8827万亩,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0.36%,提前实现了201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0%的目标;有5.9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义务植树24.8亿株;草原围栏9.3亿亩,禁牧、休牧、轮牧14.8亿亩,退牧还草工程围栏封育6.76亿亩,工程区产草量比非工程区提高7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上年的35.29%上升到37.37%,绿地率由上年的31.3%上升至33.29%;城市人均拥有公园绿地9.71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73平方米。国土绿化事业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有效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有力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一)领导率先垂范,植树造林蔚然成风。2009年4月5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参加首都全民义务植树,并就全民义务植树作出重要指示。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的领导同志,以及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180多名部级领导、驻京部队100多名将军先后在北京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将植树造林列为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参加。在各级领导的带领下,社会各界踊跃投身植树造林,营造“共青林”、“三八林”、“先锋林”、“同心林”、“友谊林”、“希望林”、“安居林”蔚然成风。

  (二)继续深化改革,生态建设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呈现出生态状况改善、农民群众增收、林区经济稳步的增长的喜人局面。目前,全国森林面积已达到29.25亿亩,人工林面积突破9亿亩,继续保持世界首位。湿地自然保护区达550多处,37处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总面积约为5700万亩。《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办法》颁布施行,防沙治沙力度进一步加大,沙区“三禁”制度全方面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顺利推进,沙尘暴监测应急工作得到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新进展,新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4个,总面积达到18.42亿亩,占国土面积的12.79%。

  (三)开展争先创优,城市绿化不断加快。全国绿化委员会修订了《全国绿化评比表彰实施办法》,完善了城市绿化考评机制,开展了第四批“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评选活动。各地以争先创优活动为契机,新建了一大批高质量的绿色广场、绿色长廊、景观大道、森林社区,推动城市绿化迈出了新步伐。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2034万亩,比上年增加157.5万亩;全国城市绿地面积达2620.5万亩,比上年增加57万亩。

  (四)坚持开拓创新,义务植树深入开展。各地推行了义务植树“包栽、包活、包管护、包成林”制度,明确将公共绿地认建认养、古树名木保护、以资代劳捐资等纳入义务植树范畴。各地区、各部门不停地改进革新义务植树实现形式,促进了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向纵深发展。北京市规范了18种履行植树义务的形式,全年新增绿化面积14.19万亩。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力开展“绿满八桂”造林绿化行动,让森林进社区、进村屯、进工厂、进校园,植树造林300万亩。

  (五)充分的发挥优势,部门绿化成效明显。中央直属机关新建庭院绿地35.7万平方米,改建绿地26万多平方米,新建屋顶绿化面积7000平方米。中央国家机关今年参加义务植树达10多万人次,共完成植树10多万株,抚育中幼林200多万株。交通系统投入绿化资金33.9亿元,新增公路绿化里程6.7万公里。铁道系统大力推进万里铁路万里林建设,投入资金4.2亿元,在铁路沿线公里,铁路累计绿化里程达到33155.2公里,占宜林铁路线%。水利系统加速推进绿化工程,投入资金5600多万元,完成义务植树520万株,绿化荒山、荒沟、荒丘、荒滩2700万亩,庭院绿化3600亩,绿化湖泊、水库区域5.7万亩,绿化渠道两侧1.86万亩,江河沿岸绿化5200公里。中国人民投入“三荒”造林资金8000万元,完成“三荒”造林40万亩;投入沿海防护林建设资金1000万元,完成造林近5万亩;创建绿色生态营区154个,同时支持地方造林绿化45万多亩。武警部队以生态营区建设为抓手,累计植树45万株,植绿篱11万米,种草坪23万平方米,创建绿色营区30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大力推进城市园林建设,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分别组织并且开展的保护母亲河行动和“三八”绿色工程建设又取得了新进展。

  (六)坚持依法治绿,法律和法规逐步完善。2009年,北京市出台了绿化条例,制定了义务植树登记考核办法、验收管理办法、责任区和基地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出台了义务植树条例。甘肃省建立了义务植树任务通知书、登记卡制度和义务植树考核管理办法。目前,已有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新疆等12个省(区、市)相继颁布了国土绿化条例或义务植树条例,国土绿化工作的法律和法规体系逐步完善。

  (七)宣传力度加大,进一步形成了良好氛围。北京、山东、湖南等省(市)开展了绿化知识竞赛、摄影比赛、征文比赛等系列活动。山西、福建两省与通讯部门联合开展了“生态汾河”和“绿色移动”大型公益植树活动。农业部开展了全国种草绿化宣传周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弘扬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观,激发了广大公民参与国土绿化的热情,有力推动了国土绿化和生态文明建设。

  国土绿化工作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地区间工作进展还不平衡;造林的立地条件越来越差,实现2020年“两增”目标难度大;义务植树尽责率不高,考核机制不健全,属地管理制度没有完全落实。这样一些问题应在下步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2010年国土绿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及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依靠人民群众,依靠科学技术,依靠深化改革,扎实开展植树造林,全面加强生态保护,着力强化森林经营,力争完成造林8880万亩,完成森林抚育7875万亩,改造低产林2500万亩,义务植树25亿株,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0平方米,为改善人居环境、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各地要按照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的部署,切实加强对国土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造林绿化任期目标责任制。切实强化对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尽快编制2011~2020年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明确目标、政策、资金和措施,把实现“两增”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确保逐步实现奋斗目标。

  (二)创新实现形式,努力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动广大农民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巩固和发展义务植树基地,为适龄公民义务植树提供便利条件。鼓励适龄公民以从事育苗、林木管理、绿地养护、古树名木保护、门前三包、绿化宣传等方式履行植树义务,并制订相应的折算标准和管理办法。认真研究“以资代劳”的条件和缴费标准,组织并且开展植纪念树、纪念林活动,不断丰富义务植树的内涵。积极探索义务植树与生态工程建设相结合、与基础设施和景观建设相结合、与农民增收致富相结合的有效办法,切实提高公民义务植树的尽责率。认真落实义务植树属地管理制度,重点做好公民义务植树的组织、登记和考核工作,确保适龄公民切实履行法定义务。

  (三)改善人居环境,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和身边增绿。继续加强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确保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同时,各地要根据城区、郊区和农村的不同特点,科学规划,优化布局,积极地推进身边增绿行动。城市绿化要重点抓好城市中心区公园、广场、绿地建设,逐步的提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老城区要结合拆迁、环境整改治理、道路改扩建,注重搞好居民小区、主要道路、停车场和屋顶绿化。城乡结合部要大力营造环城林带和隔离片林,建立森林公园,加快建设城市森林生态屏障。乡村要积极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重点搞好村屯绿化、庭院绿化、四旁植树和房前屋后绿化美化,整体改善村容村貌。支持和鼓励发展珍贵树种、乡土树种。通过城乡联动,建设一批绿色城市、绿色乡镇、绿色庭院、绿色校园、绿色营区,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

  (四)注重造林质量,切实提升国土绿化水平。要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坚持针叶、阔叶树种合理混交,常绿、落叶树种科学配置,乔灌花草有机结合,提高森林ECO的稳定性和抗灾能力。加强森林抚育经营,切实做到“三分造、七分管”,努力提高造林绿化成活率和保存率,确保种一棵、活一棵、成材一棵。大力开展中幼林抚育和残次林改造,提高林分的质量和效益。继续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大力推广林业先进适用技术。强化对基层干部和广大林农的科技培训,提高国土绿化的科技水平。

  (五)逐渐完备机制,深入推动部门绿化。各部门、各系统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各自特点与优势,研究制定深入推动绿化工作的有效措施,完善部门造林绿化规划,并将规划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地域。建立按时进行检查验收和考核通报制度。认真研究新形势下部队、共青团、妇联和社会团体参加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有效办法,进一步加快国土绿化进程。

  (六)规范评比表彰,推广各地先进经验。今年,全国绿化委员会将开展“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全国绿化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格外的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各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评比表彰的动态管理,对获得荣誉的单位做定期复查,对工作滑坡、失去模范作用的,要视详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和取消荣誉称号等处理。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用榜样的力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土绿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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