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推动2022年襄阳市老旧小区改造作业,打造生态、宜居的小区环境,提高广阔市民大众的美好指数,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请贵单位自动和谐各相关单位严厉遵守《城市美化法令》《湖北省城市美化实施办法》《襄阳市老旧小区改造技能导则》及住建部建科〔2020〕38号、建办科电〔2020〕34号等相关规定,合理编制改造计划,加强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的监管,根绝滥砍乱伐、截头、截干等过度修剪问题。
小区美化是城市生态环境调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避免污染、调温调湿、改进小气候、净化空气、削弱降噪等效果,能够有用改进居民寓居条件和生活环境,显示小区历史面貌,浸透浓浓回想。请贵单位对辖区内的园林美化树木进行相对有用维护,避免损绿毁绿的问题,形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湖北省城市美化实施办法》第三章二十条、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行采伐、移植或修剪城区内树木,因建设或其他特殊需要采伐城市树木的,一定要通过担任城市美化处理的部分同意才能够进行。经同意采伐的树木,应当补植采伐株数3倍的树木或许采纳其它补救措施;违背相关规定的,责令改正或采纳补救措施,并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
1.事前请求。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确需对树木进行修剪、移植、采伐的,应充沛寻求广阔大众意见,开工前应由树木权属单位在市行政批阅局重点项目服务科窗口申报,填写请求表。
2.现场踏勘。市行政批阅局作业人员会同市住建局城市美化维护科、市城市美化处理处进行现场踏勘,拿出合理的计划,由市行政批阅局处理行政批阅许可证。
3.批后监管。申报单位获得行政批阅许可证后,施工前自动联络城市美化主管部分;城市美化主管部分现场监督辅导请求单位按批阅数量、计划施工,并做好后期补植作业的督导执行。
请贵单位严厉执行有关要求,加强城市树木维护和城市面貌处理,不损坏地势地貌,维护树木,禁止过度修剪。本奉告书宣布后如产生未经批阅的毁绿、采伐、移植城区内树木等行为,一经发现将由市住建局根据《城市美化法令》和《湖北省城市美化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责令相关单位从严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