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未出现运营亏本,以审计报告为准。
(3)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有不少于5项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成绩,单项项目出资金额500万元以上。
(4)在我国政府收购()查询该企业,未存在“政府收购严峻违法失期行为信息记载”。
(5)在信誉我国(网站查询该企业,未存在严峻失期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且不在黑名单内,不然不予归入调查选优名单。
(1)报名时刻:2023年12月15日9:00至2023年12月21日16:00(北京时刻,法定节假日在外)。
(2)报名方法:报送本公告第7条“被调查优选人资历审阅查看合格条件”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切材料加盖公章)。材料经核实无误后,调查优选人供给评定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