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住宅和城市建造委员会2023年第2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检查定见公示
依照《行政许可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办理规则》(建造部令第158号)、《关于推广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奉告许诺批阅试点工作的告诉》(渝建管〔2022〕245号)的规则,经企业申报,我委近期对重庆市宏园园林绿化工程建造监理有限公司请求监理资质的资料来了核对,现将核对定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8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公司请求资料的实在性进行告发,单位告发应加盖公章,个人告发应署实在名字和联系方式,告发应附具体证明,以便核对。
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成绩状况的检查定见有贰言,能够书面形式供给陈说资料,于2023年11月8日前送重庆市渝中区行政服务中心(渝中区和平路1号)工程建造项目批阅服务大厅4号窗口,逾期不予受理。申述资料只能对请求资料来解说和阐明,但不得添加新的人员、财物和成绩等资料。申述资料有招摇撞骗的,将依法予以处理。